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
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宣传部(处):
为营造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青岛开放创新发展大潮,拟在全市开展国庆氛围营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5日-10月10日
二、职责分工
1.东海路(太平角六路-麦岛路段)、澳门路(增城路-普宁路段)、香港中路(江西路-延安三路段)、山东路(江西路-东海路段)等4条市内重点交通道路两侧设置宣传画面类灯杆旗;青银高速青岛东出口、福州路东海路口更换两处大型宣传牌;福州路东海路口设置国旗旗阵。(市委宣传部负责)
2.奥帆基地设置国旗旗阵。(青岛旅游集团负责)
3.中铁青岛中心、青岛国际新闻中心、香港中路家乐福、青岛银行、青岛银座商城等市中心区域重点位置的户外电子大屏播放宣传标语画面。(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4.火车站、火车北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地铁站的候车(机)厅等重要交通枢纽区域进行氛围营造,并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展示宣传标语口号。(济南铁路局青岛站、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交运集团、青岛公交集团、青岛地铁集团等负责)
5.学校、医院、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开展氛围营造工作。(各区市,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负责)
6.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全市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升国旗仪式,国庆长假期间要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自家门前恰当位置悬挂国旗。(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分工负责)
7.各区市要在辖区内重点道路、区域和公共场所设置灯杆旗、注水旗、宣传牌、景观,利用电子屏幕广泛播放宣传标语画面。(各区市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国庆节在即,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确保9月28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要切实把氛围营造与各项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营造浓厚的节庆氛围。
(二)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充分利用户外屏幕、移动电视、建筑围挡、灯箱展板、灯杆道旗等形式,在重点区域重点设置、公共区域广泛设置,精心布置城乡环境。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高密度宣传效果。
(三)遵守纪律,加强督导
根据国庆节氛围营造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委宣传部拟定了15条氛围营造宣传口号,专门设计了灯杆旗、广告牌氛围营造宣传画面。请登陆公共邮箱(xinwensucaiku@163.com,密码:85911725717)下载宣传画面工具包。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开展氛围营造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各级各类宣传载体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换破损、老旧的宣传画面。
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氛围营造情况,请于9月29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附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氛围营造宣传口号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王光凤;联系电话:85911050)
附件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
氛围营造宣传口号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
2.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奋斗!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
5.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6.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
7.打造长江以北地区国家纵深开放新的重要战略支点!
8.打造山东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
9.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15个攻势!
10.用高水平开放服务双循环格局!
11.投资青岛,就是投资国家战略!
12.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
13.青春之岛 创业之城!
14.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府!
15.燃烧激情 建功青岛!